为进一步推动中卫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,改变中卫市水务局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严重断茬的现状,需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(二)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三)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次性本科(二本以上)及以上学历(2008年、2009年、2010年的毕业生)。
(四)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名额及资格条件
(一)岗位:水利水保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管理和验收等。
(二)名额:10人
(三)专业:农田水利、水利水电工程、水土保持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报名时间:2010年8月27日-2010年9月5日
报名地点:中卫市水务局(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西大街)
提交资料:
(1)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得表彰奖励等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复印件一份;
(2)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;
(3)填写《中卫市水务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份。
其他注意事项:
(1)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;
(2)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;
(3)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络方式须有效、准确,便于联络。
(二)资格审查:依据资格条件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(三)面试: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。
面试在中卫市水务局进行,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(四)考核:依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对象,并进行综合考核,经审定,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。
(五)体检: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,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。体检时间和指定医院电话通知。
(六)履行聘用程序: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,履行正式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纳入单位职工管理范围;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正式聘用。
(七)工资待遇:试用期内工资1200元/月,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,工资待遇依据国家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中卫市有关政策规定,参照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。
附件:中卫市水务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
单位名称:中卫市水务局
单位地址: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西大街 邮编:755000
联 系 人:常军、高学红
电话:0955-7090890 7090820 传真:0955-7090854
电子邮箱:khd2000@126.com
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